索引号: | 003191914/202410-00022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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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0 | 发布时间: | 2024-10-10 15:5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丁惠     复审:尹成花    终审: 路晓东 |
张婷婷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老年助餐点建设的议案”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作为10项暖民心行动之一,埇桥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全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有序开展。加强调研,定期召开专题会、调度会,组织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调查,制定区级方案,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方面细化措施、明确要求,并进行任务分解、资金测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基本建设
根据《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暖民心行动”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埇桥区认真落实关于老年助餐服务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老年助餐服务长效运营能力,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埇桥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对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设置条件、建设标准、运营机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规定了服务内容、服务补贴和监督管理等标准。
二、注重宣传推广,多元参与助餐
开展 "线上线下" 相结合等方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常态化宣传,在面对面宣传的同时,了解老年人就餐需求,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老年助餐工作氛围。埇桥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项目运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面向公众开放,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埇桥区现有180家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其中依托养老机构运营32家,依托社区(村)养老服务站运营18家,统一打包餐饮公司运营51个,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8家,依托社会餐饮企业开辟相对独立的就餐空间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助餐服务23家,依托餐饮企业在养老用房开设老年助餐机构47家,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助餐服务1家。
三、部门联合督查,确保食品安全
埇桥区进一步规范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提升老年人满意度。一是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老年助餐点实行统一命名、统一标识,实行“六公示”。二是定期组织检查活动,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督查环境卫生、清洁消毒、食材采购、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确保老人们吃的安全、放心。三是试点成立膳食委员会。埇桥区宿东社区老年食堂选择老人代表和食堂管理人员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成员在餐后搜集老人提出的意见和反馈的建议,定期召开膳食会议,让老人参与制定和修改食谱;在标准餐的基础上,食堂推出个性化餐品,满足部分老人个性化用餐需求,推出元宵、水饺、各类红烧荤菜等,丰富老年人的就餐选择。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埇桥区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埇民发〔2023〕36号)文件,对埇桥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排查整治,2023年7月初埇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埇桥区民政局、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2023年全区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埇食安委办[2023]2号),再次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集中检查、整改提升。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严格服务机构供餐基本条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食品采购行为、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确保老人们吃的安全、放心。2023年上半年进行集中督查2轮,发现问题机构27家,存在问题43个。针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实施个案销号。
四、强化监督管理,推行线上监管
2022年十大暖民心行动实施以来,埇桥区将社区(村)老年食堂、助餐点纳入智慧平台监管,老年食堂、助餐点帮助老人办理助老卡,老人在卡上充值后刷卡、刷脸消费。助老卡和埇桥区智慧养老平台相连,能将老人刷卡消费记录实时上传平台,生成消费记录。平台自动统计消费数量和消费金额,在需要申请助餐补贴时,可以导出数据作为申报资料,智慧平台系统连接上传监控信息,实时监管更方便。
对于您提到的老年人就餐意愿不高,部分助餐点运营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老人就餐意愿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就餐费用,当就餐费用降低到老人预期值内,老人的就餐意愿和需求会增加。提倡养老服务运营机构、社会工作站等组织设计老年助餐项目,通过基金会众筹、私募等方式,搭建服务平台,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一对一认领项目,做到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集体筹一点、自己拿一点”,推动老年助餐可持续运营。
关于部分点位有效覆盖面较小等问题,埇桥区全面排查镇街、村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用房需求情况,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兼顾利用废旧校舍、村部、闲置老年用房等,确定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位置,改造装修需求情况。
关于送餐环节成本过高、部分依托小餐饮的助餐点等问题,我区根据相关要求规范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并合理配置设施设备,满足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要求。2022年投入864万余元建设(改扩建)老年助餐机构127家,2023年投入176万余元建设(改扩建)老年助餐机构53家。四类人群予以助餐补贴同时对社会办老年助餐机构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一次性奖补。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
感谢您对埇桥区老年助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埇桥区民政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此项工作认真总结分析,结合埇桥区实际情况,着力打造具有埇桥区特色的助餐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助餐服务需求。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7-331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