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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14/202412-00019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内容分类: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27  发布时间: 2024-12-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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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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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发表时间:2024-12-27 16:30 责任编辑: 埇桥民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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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宗旨,着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制度,指导支部抓好转化提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已完成党建检查3次。二是加强思想建设,不断筑牢思想根基。2024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1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宣讲20场,累计开展党员集中学习25次,主题党日活动15次,书记讲纪律党课7次。三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今年转正3名党员,接收1名预备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4次;落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共接待群众来访26件,已办结24件。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党建入章工作,已成立登记社团党建工作全部纳入章程,党建工作全部纳入必检项。五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2024年,共摸排并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10个,处置网络舆情51起。

(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推深做实老年助餐服务。埇桥区现有老年助餐服务机构166家,今年持续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整治整改工作,2024年2月调整老年助餐服务机构1家,整改发现问题11处。

二是逐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免费服务。依托埇桥区智慧养老平台,对辖区内有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定期探视走访。

三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工作,已完成282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户的改造。

四是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2024年埇桥区改建沱河街道韩池孜社区和三八街道杨庙社区等2家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日托、全托、日间照料等服务。

五是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2024年签订公办敬老院改制民营2家,提高了养老服务的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隐患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确保闭环运行。

六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制定《埇桥区民政局2024年度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目前已完成培训1600余人次。联合区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养老护理员培训及组织高级证书评价考试,两次共计300余人报名参加培训,130人通过高级护理员评价。

七是逐步推开养老机构等级化管理完成全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11月中下旬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5名专家对我区42家养老机构进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养老服务机构。

(三)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兜牢社会保障底线。

一是加强分类施策,提高救助水平。强化民生保障,完善相关救助政策,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的整体稳定,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年我区农村低保35575户5760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7994.3404万元;城市低保4517户693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187.867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5888人,累计发放资金4852.3788万元,城市特困人员144人,累计发放供养金139.86万元。临时救助惠及1091人,发放救助金343.611万元。提高失能失智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城乡特困失能失智集中供养率68.3%。

二是加强数据比对,完善监测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截至11月,三类人群监测户9474,农村低保57606人,其中监测对象3882人纳入保障范围;截至11月,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共3052人落实单人保政策。

三是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持续开展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动态排查,截至11月新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9人,全区保障877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921.753万元,发放孤儿监护人劳务补贴35.904万元;

四是保障老人基本权益,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一是落实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补贴政策。截至11月,共发放高龄津贴53338人,累计发放资金3507.826万元;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17929人,累计发放资金1221.8245万元。二是及时调整发放两残补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6元/月。截至11月,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统计一级、二级残疾人14155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332.9914万元;三级、四级残疾人5667人,发放生活补助费539.1254万元;共计救助19822人,发放1872.116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25057人,发放2133.4171万元。

五是规范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3人次,送返回乡10人,落户安置1人,医疗救治3人次,查到地址人员返乡率100%。

(四)完善公益性殡葬设施,保障群众“逝有所安”。

一是夹沟镇夏刘寨公墓、符离镇芦村公墓和西二铺西苑陵园改建为城市公益性公墓有序推进中。二是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截至12月,全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28座;积极落实“50项民生实事”,推动公益性公墓向村级延伸,不断满足群众殡葬需求。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加速放管服,促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2024年,我区已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210家,其中社会服务机构8家,社会团体202家。

2.提升审批质效,加强后续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办结488家;组织专班开展社会组织评比评估专项检查,共有320家社会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对14家社会服务机构和11家社会团体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3.净化生存土壤,加快僵尸整改,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存续。埇桥区民政局摸排出第四批成立2年以上没有年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10家,已引导进入注销程序。

4.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文明祭扫,绿色清明”倡议书》《深化殡葬改革 推进移风易俗宣传手册》,全面动员保障清明祭扫服务和集中开展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封建祭祀用品活动,安排人员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不断提升殡葬市场治理水平。

5.落实殡葬惠民减免政策。对低保、五保等八类困难群体的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2024年1月至10月惠民殡葬共计减免救助2338人,减免资金达265.3万元。

6.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埇桥区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工作。通过编排演出优秀婚俗文化节目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良家风,树立正确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促进社会和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动养老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和专业人才培训的投入。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水平。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持续推进重点项目落地,配合促进宿州市幸福港湾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积极配合第三方推进世行项目落地。

(二)持续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坚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力度,做到应助尽助。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积极鼓励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积极推动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发挥作用。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加大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口救助力度。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救助,及时受理网上救助申请和网上一站式救助服务。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

(三)稳慎推进整改,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一是继续提高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服务水平,指导各镇政府完善公墓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持续落实“民生实事”,鼓励全区其他有条件的镇继续新建村级殡葬设施。继续稳慎推进硬化类违规墓地整治,常态化开展殡葬行业的监督检查。三是持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工作,营造厚养薄葬、绿色生态和节俭办殡葬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管成效,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势

优化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程序,助力经济发展。以成立特色农产品、土特产等协会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做好年度检查工作。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和整顿,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五)持续推动移风易俗纵深发展,积极创建婚俗改革实验区

努力优化服务环境,致力打造最美婚姻登记大厅,提供最优婚姻登记服务,尝试举办集体婚礼,创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主观能动性,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弘扬优秀中华传统美德,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鼓励文明节俭现代婚礼,摒弃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低俗婚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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