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14/202504-00007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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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时间: | 2025-04-14 16:5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殡仪馆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马文波     复审:尹成花    终审: 朱志伦 |
为规范我馆政府采购项目工作程序,确保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选择承担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我馆政府采购项目。
一、招标单位:
宿州市殡仪馆
二、代理项目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殡葬设备采购、维修维护、丧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等殡葬业务范围内的相关项目
三、服务要求:
1.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等信息;
2.根据招标文件,进行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3.组织招标活动,包括组成评标小组,组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等,提交评标报告;
4.归档保存招标项目资料,留存相关记录;
5.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
四、报名条件:
1.在安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包含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
3.注册地在宿州市范围内或者在宿州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代理公司;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且未被从业主管部门处罚,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在安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委托时提供);
4.近五年以来承担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统计表或网页截图;
5.应配有一年以上招标经验的人员开展工作,熟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近一年内所从事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情况;
6.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图。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以上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请装订成册,目录及页码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选取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代理机构,必须超过三家(含三家),由我馆通过抽签摇号活动的方式选定承担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采购工作。
七、资料递交程序:
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馆有关项目的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7日(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递交材料到我馆办公室;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方式报名,现场提交材料见上(代理机构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方式报名。我馆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有效报名代理机构名单,并在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举行公开选择代理机构承担政府采购项目抽签摇号活动。
拟定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我馆会议室(北杨寨乡前付村姬庄206国道东)举行公开选择代理机构承担政府采购项目抽签摇号活动。请报名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活动的代理机构派员参加现场抽签摇号;未派员按时参加现场摇号活动的代理机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轮抽签摇号承担代理项目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材料递交地址:北杨寨乡前付村姬庄206国道东, 联系人:路梦瑶,联系电话:3700166。
宿州市殡仪馆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