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914/202509-00003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 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9-04 | 发布时间: | 2025-09-04 15:41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 ||
| 审核人: | 初审:丁惠     复审:尹成花    终审: 路晓东 | ||
孙海波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启动“银发行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进程呈加快发展趋势,解决好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就医、养老及精神文化生活已成为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专门文件,为各地发展银发经济提供了政策指引和支持。埇桥区目前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老年消费需求增长,不仅包括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健需求,还涵盖旅游、文化、娱乐等多样化的需求。按照“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发展银发经济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举措。您提出的建议也是当下和未来我区需要重视和谋划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政策保障
我区重视老龄工作,根据省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实施方案》(皖老龄〔2025〕1号)和宿州市老龄办《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老龄办〔2025〕1号)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埇老龄〔2025〕1号)。
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分别在社区治理、乡村振兴、健康服务、科普宣传、法律维权、红色传承六大方面明确方向和牵头单位,要求各单位要做好“银龄行动”筹划安排,推动“银龄行动”有序启动。每年至少开展1项主题活动,60%以上的城乡社区拥有“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伍。2026年,“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到2028年,“银龄行动”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成为我区老年人老有所为的重要品牌,探索具有埇桥特色的新时代“银龄行动”。
二、积极对接
6月27日召开了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启动“银发行动”
人大建议的座谈会,邀请了区发展改革委、区文旅局及区民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负责人参会,三家单位分别谈了目前我区“银发经济”的现状及下一步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表示将继续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大涉老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支持银发经济发展。做好养老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完善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项目能办即办,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实行承诺审批、容缺办理。
我区涉老文旅现状及谋划,随着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攀升,催生出潜力巨大的“银发经济”,区文旅局积极立足本地资源,在政策引导、产品开发、服务提升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尝试。埇桥区旅行社共计34家,老年团占了旅行社成团数量的三分之一,鼓励旅行社开发行程舒缓、主题适老、配备专业助老导游及随行医护的老年精品线路,同时,区文旅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打击“低价老年团”欺诈行为,助力文旅经济良性向好发展。
顺应市场需求,区文旅局立足本职,精准把握银发旅游市场机遇,深挖地域特色文化资源,积极引导并赋能区内有条件的旅游企业积极探索“田园康养游”,如;依托五柳景区及乡村优质生态环境,打造集山水观光、生态步道漫步、农事体验(时令采摘、园艺疗愈)、健康膳食、中医养生讲座于一体的慢节奏康养度假产品。同时鼓励乡镇盘活乡村闲置资源,部分乡镇已有尝试将闲置农房进行专业化、适老化改造,转型为特色“田园养老公寓”或康养民宿,助力乡村振兴,未来会积极探索“文旅+康养”的创新养老模式。
三、我区“银发经济”现状
埇桥区文旅市场的银发经济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通过不段学习探索,依托现有资源和区位优势,正逐步从单一观光向“康养+文化+休闲”多元模式转型。下一步,将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加强区域联动,开发具有埇桥特色的“银发经济”。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也将立足本职工作,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以公益捐赠、创投合作等形式参与共建;创新激励模式,对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进行激励,努力做到发现银发,发挥银发、留住银发、发展银发。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7-331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