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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14/202509-00021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9-04  发布时间: 2025-09-04 17:0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人: 初审:丁惠     复审:尹成花    终审: 路晓东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发表时间:2025-09-04 17:04 责任编辑: 埇桥民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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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赵丽萍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推行农村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埇桥区始终注重加强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的政策宣传引导,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习,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利用清明祭扫高峰期,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印发《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发出《倡导文明祭祀,推行绿色殡葬》倡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通过“宿州埇桥发布”公众号、微信群转发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制作宣传音频,各村(居)使用大喇叭进行循环播放,发放《绿色殡葬 文明祭祀》宣传折页10000余份,向殡葬服务机构、个体经营店铺发放《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告知书》500余份,悬挂殡葬改革宣传标语800余条,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殡葬改革,将逝者进入公墓安葬,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把社会风气引导好,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为促进埇桥区殡葬改革健康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科学、规范殡葬设施建设,确保土地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优化,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安徽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分析城镇需求,结合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布局,分类建设城乡公益性(经营性)公墓,认真做好埇桥区殡葬设施整体布局,埇桥区辖24个镇,11个办事处,298个行政村,68个社区,总面积2907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92万。截至目前24个镇已建设完成28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现镇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不断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拟新(改、扩)建城市公益性公墓5座。同时将鼓励各地创新思路,探索村级集中安葬点、村级公墓布点新路径,推动殡葬设施向村级延伸,在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保证群众便利,尊重入土为安的传统习俗,可以原有集中安葬点为基础,将其中的硬化墓去除硬化,通过绿化、美化建成生态型村级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点,为群众就近就便提供安葬服务。未来随着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安葬设施不断完善,也会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逐步迁入公墓集中安葬,最终达到生态环保、节约用地、少占资源的目的。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7-33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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