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22/202007-00004 | 信息分类: | 基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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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01 08:4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司法局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为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参与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我局将个案补贴发放作为人民调解实事工程,严格按照“一案一卷,一卷一补”原则积极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并全部兑现到位。
2019年度,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上报符合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的人民调解案件共计267件,按照《宿州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暂行办法》第二条“一般调解案件,每件补贴100元;疑难复杂调解案件,每件补贴200元;重大调解案件,每件补贴300元"的规定,我局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共计36100元。
近年来,我局加大了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落实工作,规范了人民调解卷宗,切实做到一案一卷。同时严格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标准,对无调解文书或文书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的调解案件取消案件补贴,促进了人民调解案件的规范、统一,确保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为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做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