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22/202104-00006 | 信息分类: | 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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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11:2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司法局2021年第一季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整改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根据《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第一季度第三方检测情况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责任领域整改工作,参照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按时整改到位。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1、法治宣传栏目未发布评选表彰通知;未发布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未发布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名单;未发布表彰决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
2、法律援助栏目未发布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组织和个人的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名单;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整改情况:已完成。
3、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栏目未发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评选表彰通知,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名单,表彰决定;未发布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未发布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
整改情况:已完成。
4、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服务栏目未发布或者直接链接法律法规库。
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财政预决算领域
整改情况:无失分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转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高度来抓。思想和认识聚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目标和要求,全面提升群众的知情权。
二是全面压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全面压实工作人员的责任,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全面落实落细,有力的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浮于表面的工作作风。
三是做好分析研究,提升公开内容针对性。对全局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需求,依法依规公开更多的“接地气”的信息,真正把群众需求强烈,亟待解决的事项公开出来,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今后,埇桥区司法局将严格执行上级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强化工作举措,改进工作方法,常态化做好日常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