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22/202106-00020 | 信息分类: | 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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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16:4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司法局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夏思琪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开展了政务公开隐私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整改要求,确保完成排查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认真细致梳理,采取具体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整改事项。同时对已发布的所有信息进行排查,如有对涉
查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梳理,明确排查任务。围绕个人隐私排查,结合实际情况和整改要求,按照目录对司法局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排查了机构领导6条、政策法规4条、行政权力运行15条、规划计划6条、应急管理6条,财政资金11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5条,部门动态26条,基层政务公开领域65条等相关信息。未发现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隐私保护意识。充分认识到加强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不断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学习借鉴上级部门或者其他地区在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方面先进工作经验,加强工作标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核、发布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涉私信息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及时排查整改。定期对政务公开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排查,确保不泄露公民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