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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22/202112-00028  信息分类: 其他权力
 内容分类: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发布时间: 2021-12-31 10:3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武姗姗同志荣获“宿州市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人: 初审:王丽娟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武姗姗同志荣获“宿州市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发表时间:2021-12-31 10:39 责任编辑: 埇桥司法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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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姗姗同志荣获“宿州市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报送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报送时间】:2021年7月5日

【实施对象】:埇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武姗姗

类型:个人

【实施时间】:2021年7月14日

【实施单位】: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本事由】: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英模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向英模和典型看齐,学习他们的政治品格、公仆情怀、英雄气概、职业操守、高尚品德,在全市政法机关掀起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关爱英模的热潮。

【激励措施】:

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授予武姗姗“宿州市政法英模”荣誉称号。以示对其工作的肯定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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