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22/202112-00028 | 信息分类: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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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10:3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武姗姗同志荣获“宿州市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 ||
审核人: | 初审:王丽娟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
【报送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报送时间】:2021年7月5日
【实施对象】:埇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武姗姗
类型:个人
【实施时间】:2021年7月14日
【实施单位】: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本事由】: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英模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向英模和典型看齐,学习他们的政治品格、公仆情怀、英雄气概、职业操守、高尚品德,在全市政法机关掀起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关爱英模的热潮。
【激励措施】:
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授予武姗姗“宿州市政法英模”荣誉称号。以示对其工作的肯定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