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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22/202205-00003  信息分类: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内容分类: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时间: 2022-05-31 09:1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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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司法局2022年帮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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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司法局2022年帮扶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发表时间:2022-05-31 09:12 责任编辑: 埇桥司法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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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司法局2022年帮扶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切实推动定点帮扶工作精准高效,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提升,根据《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直定点帮扶村的通知》(埇农工组办【2022】11号)、《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结合我局单位包村(调整后为:大店镇汪圩、苗安石桥两村)和干部包户(大营镇镇南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围绕“四个不摘”,常态化开展帮扶走访活动,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动态变化情况,持续加大涉农普法宣传力度,继续走村入户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标准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精准原则。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强化帮扶走访工作成效,细化帮扶工作举措,认真抓好各项帮扶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原则。因地制宜,立足帮扶村发展情况,进一步摸清村现实情况和群众需求,将乡村振兴与法治宣讲、法律服务有机结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鼓励脱贫群众转变观念,把脱贫作为奔向更加美好生活的新起点,继续奋斗。

(四)创新工作思路,实施精准帮扶。逐户分析原因,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举措,实行动态帮扶机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帮扶。

三、任务措施

(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农村农民实际,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村营造尊崇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普法阵地建设,营造和谐乡村法治文化氛围。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法治意识,规范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推动帮扶村依法治理。

(二)推进帮扶村法律顾问工作。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顾问”工程,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为帮扶村提供规范化、品牌化的法律服务。组织村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讲。把省、市、区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宣讲到位。

(三)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帮扶村,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同时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协助制定村规民约、审查法律文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

(四)擦亮法律援助品牌形象。深入帮扶村组织开展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开通“绿色通道”,对脱贫户开通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绿色通道,快捷高效办理。

(五)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日常走访与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持续做好家庭、邻里等传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做到能调尽调、案结事了。

(六)强化帮扶村特殊人群帮扶措施。广泛宣讲新时代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全力做好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工作。

(七)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网格化排查,做好动态监测,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同时协助帮扶村严格落实光伏收益分配、教育扶贫、健康脱贫、安全饮水等一系列配套政策,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帮助脱贫户、边缘户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切实增加和稳定脱贫户的收入。

四、工作要求

(一)摘帽不摘责任。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作为重要任务,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发挥局选派干部作用,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履行驻村责任,立足岗位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摘帽不摘政策。对村集体和已脱贫户的帮扶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要继续按照现有政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度,防止出现“断崖”效应。

(三)摘帽不摘帮扶。严格落实好“双包”责任,协调各类资源帮助村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力量不能减,督促所有参与帮扶的干部要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帮扶对象的合理诉求,帮扶干部要及时跟进帮助解决。工作队要一如既往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

(四)摘帽不摘监管。协助帮扶村,要常态化评估已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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