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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22/202212-00019  信息分类: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内容分类: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时间: 2023-01-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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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司法局2023年帮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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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司法局2023年帮扶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发表时间:2023-01-30 09:37 责任编辑: 埇桥司法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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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司法局2023年帮扶工作计划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压实帮扶责任,根据《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直定点帮扶村的通知》(埇农工组办【20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单位包村(单位包村:大店镇汪圩村、苗安石桥村)和干部包户村(大营镇镇南村)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瞄准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等主要返贫致贫因素,围绕“四个不摘”,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帮扶走访活动,持续加大涉农普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推动帮扶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高标准继续做好各项定点帮扶工作,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推乡村振兴。

二、任务措施

(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农村农民实际,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尊崇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帮扶村法律顾问工作。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顾问”工程,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为帮扶村提供规范化、品牌化的法律服务,把省、市、区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宣讲到位。

(三)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帮扶村,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同时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协助制定村规民约、审查法律文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

(四)擦亮法律援助品牌形象。深入帮扶村组织开展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开通“绿色通道”,对脱贫户开通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绿色通道,快捷高效办理。

(五)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持续做好家庭、邻里等传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能调尽调、案结事了。

(六)强化帮扶村特殊人群帮扶措施。广泛宣讲新时代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全力做好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工作。

(七)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网格化排查,做好动态监测,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八)细化年度帮扶事项,推动产业发展,助力帮扶村集体经济提升:

1.苗蓭镇石桥村:一是积极为该村推进土地流转,成立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产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该村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该村夏秋两季产生的秸秆资源较多,有效利用秸秆能增加村民的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收入。驻村工作队将积极协助该村向农业农村局申办秸秆综合利用烘干项目。

三是帮助种植大户拓展销售路径。驻村工作队积极帮助种植大户做好推介,协助销售特色农产品。

四是按照上级安排,持续开展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慰问活动。

五是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帮助该村提升村办公设施和办公条件。

2.大店镇汪圩村: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协助该村争取农田水利专项经费,计划对损毁桥涵、沟渠进行修复疏通改造,推动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是驻村工作队积极协助该村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作用,建设粮食仓储和烘干设备,推动汪圩村现代农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是继续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强村富民。局驻村工作队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等支持,进一步盘活蔬菜大棚、废弃学校和高铁两侧土地等资源,切实增加脱贫群众的收入。进一步盘活二支沟、三支沟和杨家沟等近千亩河滩、沟沿的集体资源,大规模栽植果木树,林下种植优质红薯、绿豆、花生等作物。进一步盘活村域内各类鱼塘、水面,通过清淤整治,让往日的臭水塘变成村民增收致富的“幸福塘”和村集体组织的“钱袋子”。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扶持村里养殖大户发展特色养殖业,积极与草源牧业等企业联姻,大力发展特色肉牛养殖项目。

五是驻村工作队积极协助该村申请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村文化广场、村司法调解室和法治广场等基础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

3.大营镇镇南村: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继续组织局帮扶干部,在走访中加大排查力度,确保脱贫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继续加大入户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要求,根据定点帮扶村调整情况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埇桥区司法局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定点帮扶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二)压实帮扶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驻村、定点帮扶工作,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压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成效。加大帮扶资金支持,根据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安排一定的帮扶资金。驻村工作队要会同村“两委”认真落实年度各项政策、工作部署,完成相应工作目标。局机关干部要多走访调研,真心帮扶,倾力帮扶,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为勤勉的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关心选派干部在村工作、生活情况,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采取多种形式慰问选派干部或家属,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司法局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结对帮扶工作要求和在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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