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执法公示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922/202112-00020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内容分类: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时间: 2024-05-06 11:1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执法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
人: 初审:许鹏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执法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发表时间:2024-05-06 11:15 责任编辑: 埇桥司法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执法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 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

第九条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