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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22/202307-00012  信息分类: 其他权力
 内容分类: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时间: 2023-03-20 18:2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其他权力依据、条件】埇桥区司法局其他权力清单
人: 初审:汪稳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其他权力依据、条件】埇桥区司法局其他权力清单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发表时间:2023-03-20 18:23 责任编辑: 埇桥司法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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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依据、条件】埇桥区司法局其他权力清单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1

其他权力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1.《律师法》(主席令76号 2017年颁布)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2.《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规定时间,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第十七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连同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一并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的律师事务所的材料和初审意见后,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为律师事务所评定考核等次。

1.受理责任: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事后监管环节责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督责任。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2

其他权力

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的异议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九条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查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答复决定;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督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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