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司法行政 > 法律援助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922/202308-00004  信息分类: 法律援助
 内容分类: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时间: 2023-08-03 09:0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四到位”超额完成2023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数
人: 初审:汪稳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埇桥区“四到位”超额完成2023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数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发表时间:2023-08-03 09:01 责任编辑: 埇桥司法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四到位”超额完成2023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数

2023年以来,埇桥区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推进困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93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2%,切实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

普法宣传到位。组织公益律师和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走进企业、校园、广场开展“法援惠民生送法进校园”、“法援惠民生送法进企业”、“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普法宣传活动8场次;走进宿州市广播电台,制作农民工维权《与法同行》专题节目1场,活动中为群众提供免费解答咨询服务2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折页200余份,发放购物袋、毛巾、口罩、作业本等法律援助宣传品300余件,强化了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了《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便民服务到位。对于偏远地区残疾人、行动不便老年人等有法律需求的特殊群体,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上门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材料或缺少的材料给予一次性告知;实行“容缺受理”,即对于非主要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先予以受理,后补办材料;实行“延迟服务”,确保每位群众来访来电事项当天办理完毕,认真服务群众“每分钟”;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免开经济困难证明,减证便民,当即受理申请,不让群众多跑路、白跑路。

监督管理到位。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注重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和案卷归档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同时严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庭审旁听,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整改;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确保案件质量符合标准;定期开展受援人回访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满意度。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受援人投诉反馈渠道。

沟通协作到位。与区妇联协作,在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立妇女儿童帮扶和合法权益维护长效机制,不断拓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渠道。助力专业化法律服务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建立健全检司协作机制,设立农民工维权工作室,促进农民工讨薪案件中获得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支持仲裁、诉讼监督等,搭建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平台,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用心护航农民工讨薪维权路。(汪稳)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