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22/202309-00004 | 信息分类: | 律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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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4 | 发布时间: | 2023-09-04 10:4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民工上门送锦旗感谢法援“讨薪人” | ||
审核人: | 初审:汪稳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
近日,一名群众手拿“为民服务 法律先锋”字样的锦旗走进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以示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为其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的感谢。
受援人刘某受雇于被告范某,在范某承接的宿州市某学校施工工地工作,待刘某工作完成后,被告范某却未支付其劳务报酬。在刘多次向范某追讨索要劳务报酬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到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由于被拖欠工资未达到立案金额标准,劳动监察大队无法直接介入。刘某按照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指引,到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审查,区法援中心当天开通“绿色通道”,受理其法援申请,并指派一名办理农民工讨薪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根据查阅了相关证据材料并作出可能导致诉讼面临巨大风险分析。区法援中心第一时间与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调取材料以完善证据。在区法援中心和承办律师的帮助下,此案经过两次庭审圆满结束,判决被告范某支付受援人刘某18000元劳务报酬,受援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现刘某已顺利拿到应得的劳务报酬。
近年来,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本着“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服务理念,不定期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全力为农民工维权“撑腰”。2023年以来,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农民工案件320余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