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22/202311-00008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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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时间: | 2023-11-14 17:2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司法局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夏思琪     复审:郭艺林    终审: 李记 |
根据宿州市2023年前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清单,我局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问题全部整改,全面保障政务公开责任落实,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建设水平,现将我局政务公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截至目前,我局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在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衔接,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开,设置了“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栏目,方便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府信息。同时也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平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头并进,组成了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力量,切实提高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布了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并按照《条例》要求进行社会评议,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自觉把政务公开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细化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能。二是修订、完善了《埇桥区司法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埇桥区司法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不断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公开工作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等情况。二是公开与法律服务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坚持最大化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及其第三方利益的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一是根据项目不同,分类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内容更新及时,信息发布及时。二是对政务目标规划进行事前公开。每年年初或阶段性重点工作,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及时公开政务结果。对重点工作随时更新工作进度,将运行结果在网站及时公开。
三、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加强。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要求各股室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七要素”完整发布政策解读内容,并注重丰富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解读形式,对后续本部门出台的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深入解读。
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