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监督保障 > 专项工作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922/202312-00022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内容分类: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12-19  发布时间: 2023-12-19 15:4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总结
人: 初审:夏思琪     复审:郭艺林    终审: 李记

埇桥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发表时间:2023-12-19 15:41 责任编辑: 埇桥司法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埇桥区司法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要求,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围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强制度建设、领导组织、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重新对照栏目公开要求,认真梳理,对照发布,加强各股室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做好日常化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两化”栏目公开时效性和内容规范性。

二是突出重点,规范信息发布。重点围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查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两化”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发现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经过自查,未发现公共法律服务“两化”领域存在的问题。

三是注重成效,加强监督保障。结合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按要求定期公开信息,做到栏目不超时、内容有保障。持续更新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内容信息。针对需要按月、按季度发布的信息,按照栏目要素上传,确保不断档、不缺项。

二、典型经验做法

我局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与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有关事项。综合利用各种渠道和载体发布,方便群众查询获取。

一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拓宽公开渠道。根据工作实际,以政府网站和“埇桥司法”微信公众号为线上传播渠道,充分发挥其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同时进一步优化线下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示栏、电子屏等渠道,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动态更新完善目录,形成长效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的需求相结合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导向,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公开的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和载体等不断优化细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当好民生“风向标”。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通过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微视频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同时统筹运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埇桥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继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点,高效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思路,以主动更新为主、后台预警为辅,及时公开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查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栏目,按时按质完成平台内容更新,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会,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事项结合日常测评情况和考核标准,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两化”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要求,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及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