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22/202401-00005 | 信息分类: | 律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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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时间: | 2024-01-10 10:2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首次跨越千里“联动”尽显司法为民本色 | ||
审核人: | 初审:汪稳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
“真心特别感谢你们,在你们的配合和支持下,我们的首次跨省办案非常成功和顺利……”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工作人员满怀感激地说道。
2023年11月,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虽为云南户籍人员,但已在埇桥区居住五年有余,并已成家且育有一子,该女子因患有严重尿毒症不能到云南出席庭审。但案件临近开庭,考虑到案件被告人家庭和身体原因,为保障被告人生命权、健康权,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共同启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本着紧密合作、主动创新、整合资源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优势,为困难特殊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援助服务,有效节约群众法律成本。在收到昆明铁路运输法院邮寄的相关材料后,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当天指派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女性律师办理此案。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检察官取得联系,了解案情、获取案件材料,并面对面约见了案件被告人。开庭当天,承办律师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情节、主观恶性、危害后果等方面充分发表被告人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及请求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承办律师辩护意见被法院予以采纳,调整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被告人由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六年减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此次异地协作办案,打破了法律援助地域限制,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同时为案件受援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下一步,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法律援助异地指引等,创新法律援助新模式,增强法律援助跨区域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把便民利民、惠民暖民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