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22/202403-00015 | 信息分类: | 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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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发布时间: | 2024-03-20 09:3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法援中心获第十一届宿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
审核人: | 初审:汪稳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
近日,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宿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文件,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喜获“宿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司法行政行业形象、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的总抓手和源动力,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扬社会正义 助弱者维权”的工作理念,把维护好困难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持续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文明窗口。近三年来为5000余名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代拟文书、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下一步,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日常、抓特色、抓长效,努力建成服务意识强、业务技能精、服务质量好的优质文明单位,推动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汪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