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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65/202004-00012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介绍,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时间: 2020-04-17 10:3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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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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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发表时间:2020-04-17 10:36 责任编辑: 埇桥财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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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规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为支持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部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要求都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因此,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我们起草了《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4、财政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管理及财务会计等制度

三、主要内容

《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规定《办法》制定的依据、有关概念界定、原则以及各级工作职责等。

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八条:主要明确绩效目标的确定,以及实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的要求等。

第三章第九条至第十五条:主要明确绩效评价内容,以及结果的运用等。

第四章第十六至第十九条:主要明确组织实施绩效考评的步骤和要求等。

第五章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明确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及实施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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