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65/202308-00002 | 信息分类: | 部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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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发布时间: | 2023-02-08 09:5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财政局2023年“财政性票据印刷费”项目 | ||
审核人: | 初审:苏艳     复审:苏童    终审: 陈亮 |
(1)项目概述。为加强财政性票据管理,做好财政票据供给工作;规范票据领用流程,发挥财政票据监管职能;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推进非税收入规范征缴。
(2)立项依据。依据财政部第70号令《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收费票据印刷采购合同书。
(3)实施主体。埇桥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严格财政票据日常管理,坚持“凭证领用、分次限量”的制度,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核定单位票据供应量,确保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60万元。
(7)绩效目标。加强财政性票据管理,做好财政票据供给工作;规范票据领用流程,发挥财政票据监管职能;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推进非税收入规范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