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65/202304-00027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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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4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14:38 |
文号: | 埇人设发〔2023〕9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人社局关于刘敬玺同志等7人职务调整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李涛     复审:苏童    终审: 陈亮 |
埇人设发〔2023〕96号
埇桥区人社局关于刘敬玺同志等7人
职务调整的通知
区财政局:
报告收悉。经2023年4月23日局党组会研究:
免去刘敬玺同志区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梁太旺同志北杨寨财政所所长职务;
韩世玉同志聘任为区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芦岭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林国贤同志聘任为北杨寨财政所所长,免去其褚兰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钱玉超同志聘任为褚兰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时村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
李虎生同志聘任为芦岭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桃园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冯晓青同志聘任为桃源镇财政所所长。
聘任人员的责任、权力、待遇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国人部发〔2006〕70号)执行,聘期三年。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