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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65/202307-00036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11  发布时间: 2023-07-11 14:39
号: 埇人设发〔2023〕217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人社局关于王红梅同志等8人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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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社局关于王红梅同志等8人职务调整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时间:2023-07-11 14:39 责任编辑: 埇桥财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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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社局关于王红梅同志等8人职务调整的通知

埇人设发〔2023217

埇桥区人社局关于王红梅同志等8人

职务调整的通知

区财政局:

报告收悉。经2023710日局党组会研究:

免去王红梅同志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检查股股长职务;

陈玉林同志聘任为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检查股股长,免去其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征管股股长职务;

张娟同志聘任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征管股股长,免去其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票据管理股股长职务;

梁红梅同志聘任为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票据管理股股长,免去其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艳同志聘任为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徐怀沪同志聘任为区乡镇街道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资金股股长;

葛思强同志聘任为区乡镇街道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管理一股股长;

马晓燕同志聘任为区乡镇街道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管理二股股长;

聘任人员的责任、权力、待遇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国人部发〔200670号)执行,聘期三年。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7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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