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65/202312-00008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发布时间: | 2023-12-19 09:2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财政局2023年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总结 | ||
审核人: | 初审:李澳林     复审:苏童    终审: 陈亮 |
2023年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收官之年,埇桥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责任落实
埇桥区财政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性,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我局主要负责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政府信息发布员及信息产生机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强化督促指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完善公开制度,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我局持续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积极学习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与会议精神,逐步完善我局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制度。2019年至今,我局先后制定埇桥区财政局政府开放日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十四项制度,大幅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落实自查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积极配合历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于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以查促改,以改促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水平不断迈进新台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总结和完善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规范性、针对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提炼总结优秀经验做法,认真完成信息报送,提高信息采编水平。
三是对照新《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对照学习,对于目前公开的信息查漏补缺,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