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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65/202307-00037  信息分类: 工作开展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时间: 2023-07-1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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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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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发表时间:2023-07-13 09:50 责任编辑: 埇桥财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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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埇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要求有关部门提出举措,切实整改,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管理体制,优化资产配置

(一)理顺资产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职责。一是明确理顺和巩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区直各主管部门切实承担好本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组织管理职责,各行政事业单位承担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的衔接,构建既有机联系又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二)加强配置预算管理,提高配置效率。一是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结合单位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和财政承受能力,从严从紧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二是严禁超范围超标准配置资产,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配置”的要求。对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但仍能够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可共同使用或通过调剂解决的资产,不得重复购置或新增配置。三是推进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资产绩效管理机制,科学设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效能。目前,全区273家单位全部纳入预算一体化平台中进行规范运作,2022年国资年报实现在预算一体化平台中完成,保证了各单位财报、决算和资产数据衔接一致。

(三)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提升使用效益。一是按照《埇桥区国有资产集中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埇政办〔2021〕10号)工作部署,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国企国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盘盈土地96处,面积1251643.97㎡,盘盈房屋428处,面积657978.06㎡,并形成国有资产集中清查专题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为进一步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提供依据。二是区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符合资质的两家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家重点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复核,重点关注土地、房屋等大额资产的账实情况。三是按照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精神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财资[2022]46号)精神,结合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埇桥区国有资产集中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埇政办〔2021〕10号)要求,分类分项研究确定盘活方案,报请区政府批准,2022年度集中盘活有偿划转经营性及低效闲置资产58笔,估值3.9828亿元,提升了资产利用效益。四是2022年8月印发《埇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公开出租的通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程序,实行公开拍租,取得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

二、开展调查登记,发挥资源效益

(一)高质量开展国有自然资源的调查。我区自然资源调查工作主要为“三全”调查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三全”调查试点工作,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按照省厅制定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2023年一季度及4月份图斑的内外业工作。专门成立“三全”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指导组,落实经费保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服务。在外业举证的基础上,与第三测绘院对接数据内业处理,已完成一季度及4月份地类图斑数据更新图层,正在对接乡镇国土所及各相关科室,完善变化图斑的管理信息,分类认定。一季度下发284个图斑,目前已全部举证完成,并完成市级审核,进行现场补正工作。

经调查,我区2023年1-4月农用地净减少1624.1亩。其中旱地减少1294.5亩,主要流向建设用地。埇桥区建设用地净增加1651.7亩。主要为工业用地增加527.2亩、科教文卫用地增加428.7亩、农村宅基地增加284.3亩。耕地变化中,流出面积较多的乡镇有:城区285.0亩,占比14.8%;苗安镇225.8亩,占比11.7%;朱仙庄镇219.3亩,占比11.4%;褚兰镇198.6亩,占比10.3%。耕地流入面积较多的乡镇为祁县镇39.6亩,占比56.2%。

我区1-4月新增建设用地1660.5亩,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687.3亩,占比41.4%;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286.1亩,占比17.2%,主要用于徐固高速公路建设。下一步将逐一核实对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确定是否具有手续,分类处置,及时将监测情况反馈给各相关部门。

(二)认真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以及“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地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秘〔2021〕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了《埇桥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并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给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我区今年需完成运粮河的确权登记工作。目前,正进行运粮河权属及权籍调查,预计12月底前完成确权登记工作。

三、健全机构建设,加强人才管理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21〕738号)要求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区政府成立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设在区财政局,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国资监管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国资监管中的重大议题。区财政局内设国资办,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国资管理;设立副科级事业单位—区国资管理中心,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国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区直各单位均安排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建立国有资产台账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通过“线上线下”专业知识培训,探索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深化国企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集团公司架构。目前区国资委下设3个集团公司,7家一级子公司,通过整合、重组,减少了9家一级子公司。各集团公司受区国资委委托,对所出资的子公司履行股东职责,按照国企集团扁平化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国资监管相关职责。各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集团经营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3名,财务总监1名。

(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为加强各集团公司董事会建设,国资委通过与区委组织部、人才中心交流沟通,建立了区属国企外部董事人才库,首批派驻了10名外部董事到各区属国企履职。同时,区国资委制定了《埇桥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埇桥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外部董事履职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三)增强国资监管能力。按照《埇桥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各企业建立完善国有企业主业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压缩管理层级,严控高风险投资。企业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对于企业的风险管控,要聚焦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和金融风险,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区国资委印发《埇桥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文件,逐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全覆盖,建立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机制。各集团公司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依托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实现资产系统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系统完全对接,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流程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二是尽快实现资产系统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时联通,建立政府与人大之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网上共享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国有资产数据库,实现政府和人大之间的数据共享,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力度,区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区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等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监督合力,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各位常委,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是向区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工作内容。埇桥区政府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提高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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