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965/202412-00026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 |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时间: | 2024-12-23 09:52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文字解读】《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字解读 | ||
| 审核人: | 初审:高峰     复审:张淞    终审: 陈东 | ||
一、研究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宿财资〔2024〕8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旨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依法认定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并在清查报告中反映国有资产状况的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在认真学习国务院令第738号、皖财资〔2023〕397号以及宿财资〔2024〕80号等文件的基础上,起草了《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11月14日征求区直56家主管部门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形成《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送审稿)。11月22日,局综合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1月28日,局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2024年12月12日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共六章,确定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的文本依据,管理职责,资产清查程序,资产清查内容,资产清查结果认定及报告,资产核实程序,资产核实审批权限及账务处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旨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依法认定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并在清查报告中反映国有资产状况的工作。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6条。主要明确了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据、清查合适的原则、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共3条。主要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第三章资产清查的程序、内容、结果认定及报告,分五节共21条。资产清查的程序、内容、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的适用情况和认定处理方式、资产清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何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准的问题。
第四章资产核实的程序、审批权限及账务处理,共8条。主要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的一般程序、资产核实申报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具体审批权限以及账务处理方式等。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共12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办理相关事项;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财会监督工作要求,聘请中介机构时要按照原则履行程序;资产清查核实不当行为、相关法律责任、违反规定的处理依据等。
第六章附则,共4条。主要对哪些单位适用以及不适用此办法、解释权、生效时间及废止文件等作出说明。
六、创新举措
本办法所称资产清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依法认定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并在清查报告中反映国有资产状况的工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夯实工作基础,做好新出台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的解释解读宣传等工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政策咨询和服务电话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读;
政策咨询联系人:杨青;
联系电话:0557-3312682;
联系地址:磬云北路汇金广场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