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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65/202410-00007  信息分类: 工作开展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0-09  发布时间: 2024-10-09 08:3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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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2023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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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2023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发表时间:2024-10-09 08:39 责任编辑: 埇桥财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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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2023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2024929在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十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埇桥区2023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    

2023年,全区共有国有资产投资及控股的地方金融企业2户(宿州市融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宿州埇桥通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61亿元负债总额0.87亿所有者权益5.74亿元。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业分布    

2023年,全区担保类金融企业1户,资产5.55亿元,占比83.96%;负债0.8662亿元,占比99.89%;所有者权益4.69亿元,占比81.7%。小额贷款类金融企业1户,资产1.06亿元,占比16.04%;负债0.0009亿元,占比0.11%所有者权益1.05亿元,占比18.3%    

)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5.44亿元(其中宿州市融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4.44亿元,宿州埇桥通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亿元)。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一)健全管理制度2023年度,修改完善《埇桥区国有企业资金使用和担保管理指导意见》(埇国资〔20235号),加强企业在融资、对外担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风险管控,督促企业从严加强经营风险管控,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修改完善《埇桥区国有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指导意见》(埇国资〔20234号)和《埇桥区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埇国资〔20233号),进一步规范授权行权机制,推进董事会合理适度授权放权,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通过制度建设,公司治理主体运作效率不断提升,决策机制、监督机制等设置科学合理并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埇桥区国有地方金融企业各项业务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强化日常监管2023年对辖区内的担保、小贷等机构开展2022年度现场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估业务合规和公司治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审核公司经营业务台账和监管系统数据。督促宿州市融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做好融资担保业务的同时,加强对代偿项目的追偿工作,千方百计压降风险指标;督促宿州市埇桥通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只贷不存”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小额、分散”经营理念,持续加强风险防控。  

(三)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充分发挥政策性作用,服务小微、支持三农,积极开展4321”政银担合作新模式,切实发挥为实体经济担保增信功能和助企纾困作用。2023年末,宿州市融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在保户数297户,在保金额14.44亿元;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当年新发生额21.5亿元,同比增长42.48 %;担保放大倍数3.29倍,综合担保费率0.59%,有效降低了实体经营成本。宿州市埇桥通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应急转贷作用,为符合信贷条件、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按期还款、续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全年发放续贷过桥资金793.49亿元。    

、存在问题  

(一)担保机构代偿压力大。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金融行业风险积聚等影响,企业营收能力下降,到期还贷压力加大,风险隐患有暴露苗头,造成担保公司潜在代偿风险加大。  

(二)监督管理体系亟待完善。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管理约束不够与激励不足并存,法制化、专业化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金融资产监管体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监管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地方金融企业人才匮乏,特别是通晓金融业务运作流程和经验、抵御风险的高级管理人才较少,与当前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差距较大。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强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内外部监督,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对金融风险动态掌握、及时介入、提前干预,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守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管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严格落实“符合认定条件、提供有效证据、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基本原则,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

(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穿透管理和统计监测,强化国有产权的全流程监管。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树牢审慎合规经营理念、形成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加大金融人才建设力度。按照《埇桥区国有企业招聘、引进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指导企业根据人员配置及招聘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探索分层分类的多元化用工的岗位及用工方式。优化人才管理、人才支持和服务保障机制,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地方金融人才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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