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1508434/202105-00026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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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2 | 发布时间: | 2021-05-22 16:4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10届5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李伟     复审:陆旭曼    终审: 徐楠楠 |
丁丹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提高职称补贴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的工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资部分即体现岗位聘用情况,聘用在较高等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亦较高;薪级工资考虑聘用岗位、任职年限等因素;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应执行所聘用岗位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负责具体分配,在人社部门核定的总量范围内,对高职称人才相应倾斜。
埇桥区出台了《关于印发<埇桥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埇人才〔2019〕5号)规定,对新引进并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全职在埇工作的一类急需紧缺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及高级职称人员及三类急需紧缺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及中级职称人员。分别给予一类急需紧缺人才1.8万元安家补贴和120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对于三类急需紧缺人才发放1000/人/月的生活补贴。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遵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我区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在单位有空岗、符合岗位基本条件、单位同意聘用的条件下,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手续。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7-3022940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