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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581508434/202112-00020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内容分类: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发布时间: 2021-12-3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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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社局五年来工作总结和工作谋划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时间:2021-12-31 11:35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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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社局五年来工作总结和工作谋划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牢固树立“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安徽省巾帼建功奖”、安徽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优秀单位、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宿州市2019年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2018年度全区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在2019和2020年全区目标绩效考核中分别获得第三、第一的优异成绩。为了总结经验,谋划发展,现将我局五年来工作总结和未来五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五年来工作总结

五年来,我局各项工作发展迅速,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成为办实事、保民生、解民忧的重要部门,成为群众满意度比较高的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工作,都获得了长足发展。

一是不断创新载体,千方百计推动创业就业。1.就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五年来,我们着力于夯实民生之本,落实就业“五大机制”,即培训促进就业机制、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市场引导就业机制、政策推动就业的机制、以能力提升就业机制,有效稳定并扩大劳动者就业。“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9.9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共开展免费创业培训1953人。2.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程度,目前已形成了由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公共就业招聘网、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等组成的全方位、全流程就业创业网络服务体系,真正履行了“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让公共就业服务更加高效便捷。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依托“互联网+就业服务”,切实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为助力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形势提供了有力支持。3.打造“2+N”系列招聘品牌。为进一步促进人岗精准对接,努力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增强群众的就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2018年起常态化“2+N”主题招聘会,“周三招工”、“周六招才”主题深入人心。2018年以来埇桥区共计举办“2+N”招聘会402场次,进场招聘企业450多家,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8万个,进场求职达0.85万人次。积极开展“职等你来 就业同行”主题网络招聘会活动,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模式。在活动期间,积极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开展以“民营企业”“规上企业”“制造业”等主题网络招聘会,为各类求职人员和企业搭建多渠道的线上对接平台。4.开展各类主题就业服务活动。针对不同群体,每年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退役士兵就业服务月”等一系列主题就业活动,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服务、开展技能培训及提供政策咨询。特别是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了“接你回家”、“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服务月活动”、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鼓励和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5.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为着力点,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通过岗位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招收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解决毕业生求职创业的资金困难。五年来共计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4.7万元。6.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将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纳入民生工程,开发3400个公益性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报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每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7.农村贫困劳动者。2016年就业脱贫工程实施以来,人社部门采取技能培训、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帮助农村16-59周岁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提高贫困家庭自我造血能力。一是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开展免费的技能脱贫培训,帮助参训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能,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的。二是招募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帮助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实现就业。三是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项目,开发了一批乡村道路专管员、生态护林员、农村保洁、扶贫互助、养老护理等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兜底安置无法外出就业或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贫困人口就业。四是组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举办形式多样、覆盖广泛、深入基层的就业招聘活动,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者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搭建就业平台。8.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为解决创业人员资金少、贷款难的问题,不断提高贷款申请额度、放宽申请人范围、将低反担保条件,切实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可获得性,全区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3亿元。 9.优化孵化平台建设。为向各类创业群体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和更广阔的舞台,埇桥区积极落实和完善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科研人员等群体创业。特别是2018年以来,通过整合提升我市现有农民工创业园和在开发区中规划建设创业园中园,认定2家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显著提升了创业孵化平台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五年来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三是民生工程成效显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91.6345万人,累计收取保费 61470.91万元,共为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养老金136847.94万元,发放率达100%,为67565名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为30582名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登记、审核上报,埇桥区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2430.63万元。五年来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3003人,拨付补贴1061.26万元;技能脱贫培训4096人,拨付补贴793.705万元;脱贫稳就业培训728人,拨付补贴158.295万元。就业扶持工程是2014年列入民生工程序列,包括公益性岗位开发、基层特岗和就业见习。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803人,累计发放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3547.17万元;安置39名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大学生进入基层特岗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累计安排1997个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就业见习,补贴1943.82万元。

四是人才人事工作成效显著。五年来,我们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先后公开面向社会考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水利、农业系统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工作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各类人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推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继续完善医疗卫生、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一次性预发生活性津补贴审批发放等各项工作。

五是和谐劳资关系不断巩固。1.“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基本建立。我区建立了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为8249家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登记备案,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2.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五年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重拳打击恶意欠薪,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取得良好社会效果。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化解工作成效显著。我区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区累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00余件,案件调解率达60%以上。为了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推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截至2021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共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36个,任命了128名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覆盖面达到100%。培育了3家金牌调解组织,持续推进“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签订法律服务协议105家,通过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例进企业,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法律政策服务。

其中,2021年工作总结:

(一)就业创业形势稳定

1.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截至目前,共发放40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12万。2021年我区新招募实际到岗59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支医19人、支教20人、基层社保平台8人、支农9人、支水3人。我区2019年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9名服务期满且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拟聘用7名优秀“三支一扶”人员至区直事业单位,22名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就地或就近安置,待区委编委会批准后,简化程序直接聘用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定的见习基地98家,见习岗位867个,包括营销、财务、教师等专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共计416名,100%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数。统计并完善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人员信息1517人。

2.对贫困户进行就业帮扶。2017-2020年,我区累计开发光伏巡管员、护林员、巡河员、公厕管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专管员等6类岗位扶贫公益岗共计5608个,累计聘用贫困劳动者7265人,其中含边缘户29人,每人每月可增收600元。帮扶贫困劳动者在各类经济实体就业1478人,发放各类就业补贴937.76万元;累计认定就业扶贫车间4家,累计招募就业扶贫基地5家;为7081名贫困户发放了外出务工交通补贴343.22万元。帮扶101名贫困劳动者创业,发放创业补贴50.5万元;安排30名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参加了免费创业培训。技能脱贫培训 4096人,脱贫稳就业培训728人,通过技能脱贫培训,使大量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掌握一项就业技能,提高造血能力,极大增强贫困劳动力的脱贫内生动力,提高了家庭收入。

3.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帮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广泛宣传就业扶持民生政策,利用办公窗口、“2+N”招聘活动,线下安排专人解答政策咨询问题。对辖区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人员的基本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并对登记人员“面对面”、“一对一”的宣传公益性岗位政策,及时对失业人员进行跟踪指导和帮扶就业。2021年,埇桥区通过建立登记失业人员的数据库,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推荐参加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4266次,共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57人。对已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帮扶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共计开发公益性岗位680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021年全年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97人。截至目前,共有481名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2021年截至目前全区公益性岗位累计拨付各项补贴资金共494.3747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87.15万元,个人岗位补贴185.92万元,社保补贴221.30万元。

(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顺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54.79万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的116%,征收保费13226.3万元;为21.65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累计发放养老金21427万元,确保百分百发放。为市规划区内6022名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金1211.50万元,埇桥区1730名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金478.22万元,做到应发尽发。截至9月新核定1767名退休人员工资,遗属209人,养老金支付8.19亿元,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预计2021年全年需支付养老金近10亿元。截至9月底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5.36亿元,预计全年企业养老保险费可完成征缴6.0亿元。自今年1月以来,因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落实,预计全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相应少征收1.2亿元,极大的减轻了我区中小微企业的负担。

(三)劳动关系和谐健康发展

劳动合同签订备案14452人、续签劳动合同备案1225人,解除劳动合同备案8012人,办理劳动用工登记证166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5件,其中调解73件,调解率为69.5%。线下审核集体合同文本306本,网上集体合同审查313家。监察、巡查各类用人单位527家,涉及劳动者61386余人,共处理立案欠薪案件20起(含协调案件),结案率100%,涉及工人692人,发放工资2827万元,134家公司交纳保证金共计3284万元。建立举报、投诉“快速通道”等机制,拓宽农民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维权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严格推进人事管理工作

一是促使全区岗位聘用更加合理规范。按照最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2021年以来开展街道体制改革岗位设置和未设岗的19家 区直单位岗位设置推进工作,目前已对11个街道申报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审核并备案,汇总审核5家区直单位岗位设置,对区农业农村局岗位设置调整方案进行审核并备案;在岗位聘用工作方面,配合5家学校完成了2014年未完成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促进全区岗位管理更加合理规范。二是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任职程序。2021年以来共聘任170名股级干部。三是按程序实施人才流动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185名副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手续。四是完成街道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根据埇桥区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埇桥区街道体制改革314名相关人员已完成转隶工作。五是招募高校毕业生参与农村基层建设。2021年埇桥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62人,实际招募的59名“三支一扶”人员已全部到岗;完成2019、2020年招募的60名“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工作;根据安徽省有关“三支一扶”人员安置政策,对2019年招募的29名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简化程序直接聘用至埇桥区事业单位。2021年6月安徽省人社厅授予埇桥区人社局安徽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优秀单位。

(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继续按政策帮扶贫困人口,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脱贫。一是帮扶未就业脱贫户实现本地就业。2021年1-9月共帮扶750名已脱贫贫困户在各类经济实体就业。发放脱贫稳就业奖补资金253.89万元,其中给予脱贫户就业补贴151.62万元,给予经济实体奖励资金102.27万元。2021年1-9月共拨付已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343.22万元,惠及7181名脱贫户。二是就业帮扶车间促进脱贫户家门口就业。稳定3家就业帮扶车间,按每吸纳1名已脱贫贫困劳动力20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3家就业扶贫车间共吸纳就业90人,其中已脱贫户29人。三是稳定乡村公益岗托底就业。稳定光伏巡管员、护林员、巡河员、公厕管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专管员等6类岗位乡村公益岗共计5608个,截止9月共聘用脱贫户4984人,其中含边缘户28人,按照人均600元/月的标准发放1-9月乡村公益岗工资2777.87万元。2021年埇区乡村公益岗新增120人,退出208人,总量逐步消减,结构逐步优化。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五年期间取得的成绩,归功于区委、区政府和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和科学决策。在成绩取得的同时,我们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和困难:

就业形势严峻,创业带动就业给力不足,“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创业环境有待优化;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参保率偏低,部分困难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费缓缴降费政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难度加大;企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不够健全,部分企业、行业仍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紧缺,“引进难、流出易”的问题比较突出;受用人制度和编制问题制约,机关事业单位补录人员比较困难,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岗位缺失”现象仍然严重。

三、未来五年工作安排及2022年工作打算

(一)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1.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各项的工作优先位置,健全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一是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统筹做好城乡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工作。二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帮扶力度。三是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机制,引导、扶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监管,优化创业环境,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等配套政策措施。

2.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一是扩面重点持续对电商、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工作。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大局,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二是是及时调整待遇享受标准。按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逐步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力度。深入开展社保数据稽核,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数据核查机制。大力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完善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和有关部门协同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四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和动态调整。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在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认证服务模式;五是向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大力优化社保经办数字化环境,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推动数据安全与协同共享可控发展,构建职能高效与安全可靠的社保数据管理体系。积极提升社保经办数字化能力,提升社保统计手段。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社保领域应用。

3.紧紧围绕人才强区战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未来五年,着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科学、分类、动态、开放的专业职称评审体系,形成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职称工作运行机制。高技能人才方面。完善多渠道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4.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做好人事管理工作

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制。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竞聘、考核办法。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力度,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的设置和调整办法,形成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5.持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审核工作,稳慎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6.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扩大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范围,特别是要在小餐饮、小商店、建筑企业、新兴职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通过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等方式,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适时在全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区级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各项软、硬件建设;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100%;仲裁员、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初步实现仲裁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三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重点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力争五年期间,形成覆盖城乡、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监察执法信息和监控管理平台,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力争达到100%。

(二)2022年工作打算

1.落实稳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是稳定就业局势。依托埇桥人力资源产业园,组织专场招聘会,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二是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三是稳定重点人群就业。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和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举措。四是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扶持全民创业,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组织创业大赛,加强创业服务载体建设等。五是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就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健全培训和就业联动机制等。六是继续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帮助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

2.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继续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协助征缴和参保扩面工作。做好养老金待遇领取认证工作,做好数据对比工作,防止出现虚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为促进参保人员合理流动,开展跨省、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进一步完善社保系统,加强网上办理业务工作,加强自助服务,积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做好企业改革、破产职工安置工作。加快“互联网+社保经办”建设,提高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工作水平。

3.创新人才机制,积极助推“人才强区”战略

继续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年报工作。积极做好“三支一扶”各项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全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各系列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按时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奖励审批工作。及时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审批工作。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增降工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

4.加强执法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固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在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机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加深与乡镇、街道劳动监察的合作,推行就近就地投诉举报机制,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实现对用人单位“无缝隙、全覆盖”监管。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沟通协作,严厉打击欠薪逃逸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强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劳动者及广大民众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增强自律意识;对雇佣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实现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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