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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分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1-02  发布时间: 2022-11-0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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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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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时间:2022-11-02 15:15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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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区属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宿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宿职评〔2022〕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埇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埇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宿州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二、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根据申报专业分别按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环发〔2019〕8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广发〔2022〕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经信人教函〔2020〕54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市监发〔2020〕1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2020〕68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9〕87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水人〔2020〕76 号)、《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自然资人〔2021〕1号)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2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进入“职称申报”页面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业绩成果、论文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1)提供的论文、论著、业绩及获奖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资格以来的情况。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

(2)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

(3)技术报告、工作总结须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证明任职周期内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和指导一般性技术工作,参与处理所从事专业范围一般性技术难题。

(4)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

(5)《单位公示证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系统内下载),并对表格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向埇桥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区人社局)报送,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2.《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浍水东路760号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7室

联系电话:0557—3044356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通知到位,认真做好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组织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二)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初级100元/人(评审费用在报送纸质材料时集中缴纳)。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x

        附件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公示证明 .doc

        附件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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