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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581508434/202307-00004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内容分类: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7-05  发布时间: 2023-07-05 11:0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人: 初审:刘南     复审:杜兵    终审: 邱峰

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时间:2023-07-05 11:00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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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为助力企业降低用工管理成本、提高用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区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有利于建立诚信守法用工环境,降低企业运行和员工管理成本,提高劳动合同档案管理效率,降低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有效避免因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各种问题,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对于提高部门间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降低劳资关系隐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电子劳动合同全程线上签约,便捷高效,实名认证、CA认证、文件固化签约有保障,统一存储在“云端”,永久保存。对用人单位而言,网签电子劳动合同实现了全程无纸化、批量化、远程化、精准化,有利于优化企业用工管理模式,方便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节省时间、降低成本,并有效地规避因人为错误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对劳动者来说,不仅实现了签约“零跑腿”“非接触式”办理,还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劳动合同的详细信息。

用人单位通过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平台登录网址:http://ygjy.ah.gov.cn/)进入“安徽省电子劳动合同综合服务平台”,劳动者通过登录皖事通APP,可以实现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等全过程网上办、掌上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该平台依法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劳动合同合法、有效、便利,为优化用工管理、提升企业效能插上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化翅膀。让我们共同迈出这一步,向数字化时代迈进。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作为规范用工的重要抓手,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埇桥区人社局:3901273

附件: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流程示例.docx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常见问题回答

 

1.用人单位包括哪些?

答:指《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提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一般多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答: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3.之前用人单位未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未及时续签,现在如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

答:自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同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已经同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且在有效期内,还需要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吗?如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

答:需要。在同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时,合同起始日期最多只能提前30日。合同终止日期可以同已签纸质合同上的终止日期保持一致。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电子劳动合同,还需要进行用工备案吗?

答:需要。二者法律关系及后果不同。后续新招录劳动者时,应当先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再进行用工备案。以后,后期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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