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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581508434/202404-00012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4-12  发布时间: 2024-04-12 08:4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公告
人: 初审:王跃     复审:杜兵    终审: 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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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时间:2024-04-12 08:48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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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爱保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马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皖宿埇劳人仲〔2024〕5号),现已审结。因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未果,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宿埇劳人仲〔2024〕5号仲裁裁决书。请在见报后即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宿州市浍水东路760号埇桥区人社局318室),如未至本委领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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