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1508434/202403-00020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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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时间: | 2024-03-06 15:0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分管负责人解读】区人社局党组成员杨瑞芳对《关于征集2024年埇桥区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通知》政策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张杰     复审:李伟    终审: 杨瑞芳 |
1.请问,就业见习开发任务和基地申报条件?
2024年,全区募集就业见习岗位785个以上,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指党政机关、公益一类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见习岗位65个,上岗控制人数65人。
(1)凡在埇桥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单位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3)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4)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每年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不得少于15个,鼓励企业留用见习期满人员,对于留用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就业见习规定的其它事项。
2.请问,就业见习对象范围及见习时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 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协商合理确定,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
3.请问,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二寸照片(2张)
4.请问,就业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
就业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0元/人。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渠道:埇桥区人社局就业中心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0557-30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