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1508434/202503-00021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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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时间: | 2025-03-27 15:5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高虎     复审:杜兵    终审: 邱峰 |
宿州市赛耀鞋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吕小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出,本局已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无果,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
请在见报后即到工伤股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宿州市浍水东路760号埇桥区人社局308室,联系电话:0557-3636226),如未至工伤股领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