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81508434/202511-00008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1-14 | 发布时间: | 2025-11-14 10:37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公告 | ||
| 审核人: | 初审:王跃     复审:杜兵    终审: 邱峰 | ||
宿州市然跃商贸有限公司:
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申请人彭建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皖宿埇劳人仲〔2025〕357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准予撤诉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