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81508434/202603-00009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发布时间: | 2026-03-13 10:45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51号公告 | ||
| 审核人: | 初审:王跃     复审:娄彤彤    终审: 邱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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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申请人杨靖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皖宿埇劳人仲〔2026〕51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4月15日下午4时在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仲裁庭(宿州市磬云路与纺织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