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079/202001-00115 | 信息分类: | 制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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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时间: | 2020-01-20 14:5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批复资料,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