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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079/202001-00115  信息分类: 制度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时间: 2020-01-20 14:5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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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表时间:2020-01-20 14:57 责任编辑: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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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批复资料,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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