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079/202105-00027 | 信息分类: | 人事信息 |
---|---|---|---|
内容分类: | 通知,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16:26 |
文号: | 埇人社发(2021)12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人社局关于王仲坤同志聘任职务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王玮莉     复审:欧静靖    终审: 马传海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告收悉。经2021年5月30日局党组会研究:
王仲坤同志聘任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中心主任。
聘任人员的责任、权力、待遇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国人部发[2006]70号)执行,聘期三年。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