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079/202108-00037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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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时间: | 2021-08-20 17:0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任雅梅     复审:欧静靖    终审: 马传海 |
三、中标(成交)信息
牵头方: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一: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二:重庆蓝德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牵头方):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4幢同济规划大厦10-15层
中标(成交)金额:15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江涛(组长)、刘欢迎、贺小山、穆红、曹丽、李夕明、庞明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9950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铂金汉宫7号楼1407,联系方式:1836520668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任科长17705576779 戴主任 18105571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铂金汉宫7号楼1407
联系方式: 李文升 18365206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文升
电 话: 183652066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资料
3.中标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