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079/202111-00016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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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16:2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的通告 | ||
审核人: | 初审:赵红亚,张广东     复审:欧静靖    终审: 马传海 |
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规定,结合历史遗留矿山核査结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埇桥区曹村洪现采石厂等85个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红亚;联系电话:0557-3686016;邮箱:441396768@qq.com
附件:埇桥区关于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征求意见稿)
埇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