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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079/202112-0000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国土资源、能源,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07-15  发布时间: 2021-07-15 16:19
号: 皖自然资法函〔2021〕27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 初审:尹强     复审:欧静靖    终审: 马传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表时间:2021-07-15 16:19 责任编辑: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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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自然资源部关于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现将《安徽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15日

安徽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为“十四五”发展开局起步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领导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厅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

2.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领导。调整充实厅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人事处)

二、加快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法规政策供给

3.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测绘条例》《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修改和《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废止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工作。(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规划处)

4.完善自然资源重大政策制度。科学编制省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自然资源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综合处、耕地保护监督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国土空间规划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5.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统一部署,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立改废”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6.统筹谋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任务。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聚焦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省自然资源“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法治建设任务,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7.依法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清单制度体系,开展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部门职能、权力、责任配置相一致。(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相关处室)

8.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实施行政处罚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和典型案例评析工作,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执法处、相关处室)

9.加强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修订完善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年度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相关处室)

四、切实加强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1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修订完善全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办公室、执法处、政策法规处)

1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研究制定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定,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1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规范和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13.加强和改进法律顾问工作。坚持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制定厅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管理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

五、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

14.推进重点领域简政放权。积极推进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提高用地审批质效。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深化土地二级市场建设。配合做好“标准地”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15.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持续推进22项提升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出台《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完成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统一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推进省与市县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综合处、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相关处室)

六、有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

16.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妥善做好职责交接,确保改革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强化“谁主办、谁应诉”的行政应诉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健全完善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和行政诉讼裁判执行的监督,跟踪问效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探索深化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17.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和信访处置工作。推动建立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工作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大棚房”清理“回头看”、“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等专项工作,推深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执法处、相关处室)

七、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

18.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深化“七五”普法成效经验运用,开展“七五”普法先进表彰工作。启动编制全省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宣传力度,为实施“八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办公室、相关处室)

19.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清单履行普法责任。加大《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依法保护、依法使用、依法管理自然资源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助推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进程。(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相关处室)

附: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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