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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079/202310-00019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内容分类: 通知,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5-25  发布时间: 2023-05-2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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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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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表时间:2023-05-25 09:21 责任编辑: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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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政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之年。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关于印发2023年宿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宿政务组办〔20231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埇桥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以着力扩大内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招大引强、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深化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基本民生和社会发展等工作为重点,全面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准确传达政策导向,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动能。

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重点,在本工作任务分工印发后30日内,梳理形成并发布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优化考核方式方法,让数据多跑路,让考核融入日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结果运用,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对于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重点工作任务将根据国办、省办、市办最新要求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区政务公开办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督查,并于5月底前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确保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2023525  



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开。

1

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政策找人转变。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10月底前

2

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

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3

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10月底前

4

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紧扣扩大内需推进公开。

5

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10底前

6

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

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10月底前

二、助力保障改善民生

(三)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7

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8月底前

8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10月底前

9

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0

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区卫生健康委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1

区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

区教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6月底前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2

落实省、市、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方案,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6月底前

三、推进政策管理服务公开

(六)强化政策管理。

13

在政策性文件草案形成后,政策制定部门应优先通过政府网站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扩大知晓面和参与度。在征集意见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应包括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情况、未采纳意见理由,未征集到反馈意见的文件也应明确说明。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4

政策制定部门应当于每月10号前将上一月度以本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制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报送至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内容包括:文号、标题、成文日期、公开属性、是否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于主动公开的应当注明:发布日期、发布形式。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5

政策制定部门应当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并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在印发10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6

加快区级政策文件库建设,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版本。

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负责落实。

202312月底前

(七)深化政策解读。

17

推行政策解读分类管理,制定一图读懂、文字解读、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完善政策解读工具箱,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5月底前

18

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9

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0

加强政民互动,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围绕一网通办、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共安全、法律服务、建设工程、暖民心活动成果展示等领域,以自选命题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府开放活动,解读政策,现场答疑,征求意见,集中展示工作成效。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11月底前

21

对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2

继续开展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10月底前

(八)优化政策咨询。

23

政策制定部门应结合要点式解读内容,从企业群众需求角度筛选主要信息点,制定政策咨询简明问答信息,重点对每一条款的名词概念、执行标准、操作方法、配套措施等重点要素进行说明,力求语言精、要义明。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4

政策制定部门应在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之日,将政策咨询简明问答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外,同步推送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12345热线答问知识库,实现统一应用。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四、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九)全面提升基层两化公开水平。

25

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省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现有基层两化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对标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基层两化领域主管部门履行牵头部门责任,每季度末检查一次各镇街对应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各镇街,督促限期整改,同时抄送政务公开办。

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区水利局等基层两化领域主管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12月底前

(十)持续优化基层公开效果。

26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优化专区功能和布局,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35月底前

27

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五、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

(十一)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28

制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土地征迁领域疑难问题办理规范(试行)》,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人员提供借鉴,最大限度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20235月底前

29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十二)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30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0241月底前

31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范泄密风险。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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