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079/202511-00001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
| 内容分类: | 公告,国土资源、能源,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1-07 | 发布时间: | 2025-11-07 15:34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通告(第一号) | ||
| 审核人: | 初审:李庆梓     复审:范莉莉    终审: 马传海 | ||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5年12月8日对宿州市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公开听证。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机构: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会内容: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五、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到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9室调查监测股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六、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5年11月21日前到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9室调查监测股报名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七、其他事项: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2、听证会代表应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联系人: 范莉莉
联系电话:0557-3686012
特此通告。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