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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079/202510-00019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内容分类: 其他,国土资源、能源,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10-20  发布时间: 2025-10-20 16:0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宿埇自然资规执罚〔2025〕024号)
人: 初审:魏巍     复审:丁杰    终审: 马传海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宿埇自然资规执罚〔2025〕024号)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表时间:2025-10-20 16:05 责任编辑: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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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宿埇自然资规执罚〔2025〕024号)


20217月,未经批准,江某某擅自在三八办事处十里村前赵组庄西侧、生产路南侧非法占用587平方米土地建烟酒店和家具厂该宗地在《宿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局部)上显示为村镇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显示为建设用地

根据(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江某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并处罚款人民币2935元。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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