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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08/202003-00016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3-23 15:4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企业、专家及行业协会反馈】关于宿州市埇桥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专家论证情况说明
人: 初审:张善云     复审:汪飞    终审: 何姗

【企业、专家及行业协会反馈】关于宿州市埇桥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专家论证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0-03-23 15:40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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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家及行业协会反馈】关于宿州市埇桥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专家论证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补齐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切实解决物业服务不规范问题,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宿州市埇桥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3月19日,区住建局邀请律师、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同志、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组成专家论证小组。经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办法符合我区实际,具有可行性。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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