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108/202104-00020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4-21  发布时间: 2021-04-21 10:5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集体讨论】会议反馈:关于征求《埇桥区“十四五”乡村建设行动小城镇建设“十个一”工程实施意见》反馈意见的报告
人: 初审:张建兴     复审:汪飞    终审: 何姗

【集体讨论】会议反馈:关于征求《埇桥区“十四五”乡村建设行动小城镇建设“十个一”工程实施意见》反馈意见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1-04-21 10:52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集体讨论】会议反馈:关于征求《埇桥区“十四五”乡村建设行动小城镇建设“十个一”工程实施意见》反馈意见的报告

4月20日,区研究中心负责同志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埇桥区“十四五”乡村建设行动小城镇建设“十个一”工程工作推进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征求各单位对《实施意见》的意见建议。经过研讨,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实施意见》内容具体,明确了“十个一”工程的具体建设标准,细化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充分结合了我区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各参会单位未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报告。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