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保障 > 工作推进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108/202209-00004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时间: 2022-09-16 16:4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整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人: 初审:徐豹     复审:武志伟    终审: 何姗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整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2-09-16 16:42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整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人负责。接到区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任务。要求局办公室专人牵头负责,各股室配合,逐条梳理、认真整改,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差。

二、及时整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专人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已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巡检。通过自查整改,目前无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

三、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增强规范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16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