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08/202305-00001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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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2 | 发布时间: | 2023-05-12 08:4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37号意见建议的回复 | ||
审核人: | 初审:徐豹     复审:武志伟    终审: 何姗 |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137号意见建议的回复
张倩代表: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您的提案,感谢您对埇桥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提出的“规范城市物业管理”的建议进行答复如下:
一、针对你提出健全制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的建议。因我局无监管开发商职能,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你的建议。
二、针对你提出规范物业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的建议。我局将在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要求建设单位邀请请属地社区派员参与开标现场监督工作,切实履行监标人职权,对于开标过程中各方提出的异议,属地社区要及时参与处置;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居(村)委会按需组织召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请属地社区应作为主要监标人,参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督流程,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做好新老物管交接指导工作,通过约谈老物业、给予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新老物管按程序规范平稳交接。
三、针对你提出强化宣传,让业主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服务范围的建议。区住建局将联合街道、社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定期宣传物业政策,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让物业从业人员及广大业主知晓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责、权、利,积极主张和维护自身的权利,尽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共同营造物业管理规范、良好有序的舆论氛围。
四、针对你提出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的建议。区住建局将配合区委、区政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由街道梳理需区直部门解决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民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联合执法工作专班要根据街道申请或工作需要开展执法进小区活动,且保证专项行动日常化,每月开展不低于2次,切实解决小区内垃圾收集清运、破坏建筑承重结构、消防设施老化、电动车进楼道、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电梯运行安全等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联席区直相关部门、街道相互交流借鉴,商讨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全区物业工作齐抓共管、稳定推进的局面。
五、针对你提出物业公司服务要透明的建议。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2年12月份我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次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区210个市场化物管小区已常态化开展公示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促进物业服务公开公示规范化,在全区开展市场化物管小区物业费收缴、使用公开公示工作。通过开展“物业服务明白消费”活动,规范企业收费信息公示公开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力促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六、针对要提高公共责任的意识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宣传引导,激发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推动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组建业委会。动员和推荐遵纪守法、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社会影响力大、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的业主参与业委会工作,积极调动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动性,让广大业主支持小区物业管理,配合物业企业,自觉履行业主职责。
七、针对你提出在合适的地点增建停车场或毁掉无关紧要的绿化和建筑物扩建停车场的建议。 区住建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时,重点考虑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因地制宜、“量身”设计、精准施策、一小区一方案。在满足消防通道、人行通道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广大业主关于停车位置设置的意见,尽量扩宽小区主、次干道,在道路的单面或双面设定停车位;对宅间道及宅间绿化重新设计,铺成部分草坪砖用于停车;清理小区内环境卫生,拆除小区内违章建筑,对老旧小区内的大片空地进行设计、规划,用于集中停车。对于小区地下停车场已验收交付使用的,严格要求物业企业按照首先满足业主停放需求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58961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