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08/202302-00012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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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3 | 发布时间: | 2023-02-03 09:2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政策解读】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办主任陈亚东解读《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 ||
审核人: | 初审:陈亚东     复审:武志伟    终审: 何姗 |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规范统一指导城市更新改造工程实施,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形成《实施办法》初稿,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经充分考虑并采纳有关意见、建议后,对《实施办法》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并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及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送审稿)》。
二、起草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3号);
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宿政办秘〔2022〕17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包含总则、工作机制、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区域评估、城市更新实施计划、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支持政策、附则等九个方面,下面,我就本办法的几项重点内容做详细说明。
第一部分总则:
城市更新原则
一是保护优先、产业优先、生态优先。
二是少拆多改、注重传承、融合发展。
三是政府引导,属地管理、市场运作。
四是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共建共享。
第二部分工作机制:
参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各单位职能分配,明确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城市体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城市体检工作报告,谋划城市更新项目库。依据宿州市及各镇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分类制定城市评估标准体系和信息系统,规范指导城市更新有序实施。
第四部分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纲》,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查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部分城市更新区域评估: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结合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组织实施城市更新区域评估工作。城市更新区域评估应当形成评估报告,主要包括片区评估、更新单元、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内容。
第六部分城市更新实施计划: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情况为基础,确定城市更新单元内的具体项目,编制城市更新实施计划并经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第七部分城市更新实施方案: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选取一流的策划、设计、运营团队,根据城市更新实施计划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更新方式、实现途径、设计方案、建设方案、运营方案等内容。
第八部分支持政策: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按城市设计进行统筹平衡和分类管控。利用既有建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可实行用途兼容使用。鼓励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建设,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探索城市更新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建设模式。
统筹安排城市更新资金,支持城市更新工作,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以直接投资方式给予支持。对城市发展确需支持的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后,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鼓励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对城市更新支持政策筹集资金。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支持城市更新资金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