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108/202307-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时间: 2023-07-06 14:58
号: 埇物业办【1】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人: 初审:李彬     复审:武志伟    终审: 何姗

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3-07-06 14:58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

按照《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区最新要求,10月底之前所有住宅小区必须全部实现物业服务覆盖,年底之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到80%。

“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已纳入街道月度考核及年终岗责考核。请各街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宿州市埇桥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指导、组织业委会(物管会)成立工作。对多个规模较小、距离适当、服务需求相似的住宅小区,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的基础上,由街道或社区牵头依托网格管理划分物业服务单元,进行“打捆”招标,选聘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对部分开放或零散住宅,无法单独管理又不能联合打包的,通过组建或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举办公益性物业服务组织、街道社区兜底管理等形式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注入等方式加强支持。

 

附:1.常见名词解释

2.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宿州市埇桥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73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